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机械产品标准化工作存在差距。对技术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定位一直不明确。现行技术法规没有形成体系,存在管理混乱和透明度低的问题,认为强制性标准就是技术法规,混淆了行政规定与技术文件的概念。推荐性标准没有采用国际标准。按国民待遇原则,进口产品也应享有境内产品相同待遇,标准的差异导致产品质量水平的差异,必然会对国内产业形成冲击。合格评定机构的非选择性、认证收费的内外差别和缺乏有关信息等问题,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无贸易障碍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按中国加入WTO的承诺,认证机构的选择应由申请人决定,认证的标志、收费、受理期限和程序应统一,认证机构的选择也与产品的生产地无关。认为国际标准不具有先进性。其实国际标准是WTO所认可的规则,其在国际范围内的通用性正是其无可替代的先进性。国际标准大多数都是方法标准、术语标准和安全标准,虽然这些安全性能指标不像产品的使用性能指标那样易于判定,但事实上国际标准安全性能指标水平非常高。如土方机械现行制修订标准中对司机视野、司机室环境、司机安全保护装置和事故防止装置均提出了要求和试验方法。在标准项目的研究过程中,利用数字化功能样机进行试验已成为必要的手段。认为中国需要独立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标准,并认为这是建立所谓“规则壁垒”的正确途径。这样的认识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按照WTO的规则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国原有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乃至体制也必然要发生重大变化。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发展动态,跟踪和赶超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已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将直接根据市场需求、用户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政府规定的法规进行产品开发与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标准是个需要“帮助而非完全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产品设计里,首先应该对整机性能参数有一个完整的描述,如整机重量、发动机功率、工作范围的尺寸,行走速度等,这称之为整机规范;如果把产品整机与其中的零部件同档看待,就可以按零部件检验的办法进行检验,采用工艺检验卡或检验规程来对整机进行检验,所依据的就是产品总图里的整机规范要求。